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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帮|已作长租房的住宅,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来源:红网 作者:李雨沁 岳瑾 编辑:黄怡萍 2025-04-29 16:01:0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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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4月29日讯(记者 李雨沁 岳瑾)“名下商贷住宅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呢?”近日,“网友vz2f3dx”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上发帖咨询,称自己名下一套商贷住宅此前已作长租房,是否可以进行商转公,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日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网友vz2f3dx”问题回复,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1〕6号)第四十条第六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沙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追究违约责任:(六)未经贷款人同意,职工将设定抵押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且《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第十条第五款第1项中约定:“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赠与、转让、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或修改租赁合同)、出资、重复担保、迁移、改为公益用途、与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设立居住权等。”

根据长沙市《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已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且《协议》仍在履约期内的本套房屋,既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不能作为商转公贷款的抵押物。

因此,已作长租房的住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4种情况

可申请退出长沙长租房协议

2022年5月,长沙发布了《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居民将已有住房申请用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则该套房屋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业主办理长租房协议后,可以在买房贷款计算套数时核减1套,享受首套、二套房贷款优惠。

但2024年4月长沙住宅全面放开限购后,购房不再受限,不少办理长租房业务的业主因自身需求想退出长租房协议。

根据《关于明确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已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的业主可以申请退出长租房协议并取消长租房标识。

1. 当存量房作为租赁住房运营满3年后。

2. 业主未能通过盘活存量房获得购房指标或贷款优惠。

3. 需要将盘活的存量房源上市交易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4. 盘活的存量房源是业主的唯一自住房屋。

来源:红网

作者:李雨沁 岳瑾

编辑:黄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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