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刻帮|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是多少?最长可贷多少年?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李雅婷 2024-04-07 19:41:43
时刻新闻
—分享—

8e505485-f526-41ea-ab03-508227532ac4.jpg

红网时刻新闻4月7日讯(记者 岳瑾)今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4年3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49975通,处理各渠道工单341笔。

1.jpg

问1: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

答:贷款职工可以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https://www.csgjj.com.cn)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贷款信息。具体方式包括:

网厅:登录——我要还款——贷款基本信息查询——详情——查看借款合同编号;

微信公众号:登录——首页——贷款信息——查看借款合同号。

问2: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网上申请停缴,封存个人账户?

答: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可停缴。

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约定的缴存期限内要求停缴的,可向缴存管理部申请办理停缴封存手续。如有欠缴的,需先按照缴存协议补足欠缴金额后方可申请停缴,封存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申请账户封存。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一经封存,该账户即不能再启封缴存(账户转移至单位缴存的除外),该人员也不能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设账户缴存。

问3:积金账户已封存,能否办理按月对冲还款?

答: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不影响办理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职工家庭可以在公积金贷款申请时一并签订公积金月对冲协议,从还款第一期开始执行,或在贷款期限内申请签订月对冲协议,从签订《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协议》后下一期开始执行。

职工家庭在贷款申请同时签订月对冲协议的,无需提供额外的办理资料;在贷款还款期间签订月对冲协议的,可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任意管理部申请。职工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需同时冲抵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和结婚证。

问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是多少?最长可贷多少年?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在最长年限内按依据法定退休年龄和住房使用年限等进行计算,取计算结果的最低值。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2.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期限可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可至65岁);

3.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缴存协议约定的缴存时限,同时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退休年龄的时限,即男性计算至60周岁,女性计算至55周岁;

4.职工家庭申请贷款的,取主借款人的可贷年限计算;

5.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问:近日,我单位收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要求配合调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单位是否必须办理缴存登记?

答: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二)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四)社会团体。外地企业和其他组织常驻本市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他处已缴存的除外。如您单位属于上述单位范畴应当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如您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李雅婷

本文链接:https://economy.rednet.cn/content/646848/99/1370908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经济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