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无风险利率水平持续走低,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不断下行,债券类资产的整体收益率持续下降,理财公司纷纷下调旗下产品业绩比较基准。
近日,中邮理财发布的公告显示,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变化,该公司自2026年3月10日起旗下一款1年定开人民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2.20%(年化)调整为2.00%(年化)。
今年以来,业绩比较基准的下调已经成为行业性趋势。《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自2月以来,农银理财、中邮理财、交银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恒丰理财、兴银理财、华夏理财、民生理财等数十家银行理财公司相继发布了旗下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调的公告,调整覆盖多款主流产品,调整力度各有差异。
从具体调整案例来看,部分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调幅度尤为显著。例如,民生理财旗下一款固定收益类两年定开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4.0%—6.0%(年化)”大幅下调至“2.6%—3.1%(年化)”,区间下限下调140个基点,上限下调290个基点。
此外,兴银理财两款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也由原来的“1.7%—2.6%(年化)”固定区间,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7天通知存款利率(当前为0.75%),上限下调185个基点。
实际上,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集体下调,与当前理财市场整体收益回落态势高度契合。
普益标准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现金管理类产品近1月年化收益率为1.25%,较上月小幅回落;固定收益类产品整体平均近1月年化收益率为2.16%,环比下降146个基点;混合类产品和权益类产品平均近1月年化收益率分别为1.30%和5.83%,环比降幅整体相对较大。
“当前市场无风险利率持续下行,存款利率多次下调、10年期国债收益率稳步走低,直接压缩了固收类资产的收益空间,理财公司基于实际投资环境,下调业绩比较基准是顺应市场规律的理性选择,避免基准与实际收益偏离过大,误导投资者。”普益标准研究员张翘楚告诉记者。
除了下调业绩比较基准,银行理财行业还迎来了一场深层次的定价范式转变。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此前,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多为固定数值或固定区间。自今年2月以来,已有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将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挂钩指数或市场利率的“指数锚”形式。
例如,今年2月28日,兴银理财发布公告将旗下一款1年最短持有期固收类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从“2.45%–3.95%(年化”)调整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2%+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5%+南华商品指数(NH0100.NHF)×3%”;3月13日,某14天最短持有期固收类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从“1.90%–3.50%(年化)”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5%+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5%”。
除了上述两款产品外,自今年2月以来,兴银理财还将旗下多款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固定数值或区间,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7天通知存款利率”。
在业内人士看来,业绩比较基准的下调与“换锚”本质上是理财市场净值化转型深化与市场环境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
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方面,《办法》明确提出,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在这一背景下,银行理财公司若继续沿用传统数值型、区间型基准,频繁调整将面临更高合规压力,转而采用挂钩市场指标的浮动基准,成为兼顾合规要求与市场适配性的最优解。
“监管导向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将数值型基准改为指数区间型,能够让业绩比较基准更贴合理财产品净值化运作的本质,摆脱‘预期收益化’的惯性思维。”张翘楚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同时,区间型基准通常挂钩市场利率或债券指数,能更真实地反映产品的投资收益来源,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净值化投资理念。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张冰洁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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