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发布《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业务标准》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项业务集成统一,通过统一业务流程、扩大覆盖范围、优化服务效能、强化风险防控,保障全区458万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业务标准》提出,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按年灵活缴存。此举对于因收入不稳定无法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群体是一大利好,既能积累住房资金,又能享受低息贷款,有效降低住房公积金使用者资金压力。
《业务标准》明确,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可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到安置地或缴存地账户,实现转移接续前后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解决退役安置后的购房难题。
以往,缴存人办理区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需线上通过全国小程序办理或线下两地奔波申请。随着《业务标准》与全区统一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深度融合后,广西将探索建立“区内账户合并”的新模式。届时,如某一区内企业员工因工作调动需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资金从A中心转到B中心,只需在线上提交申请,新系统内部即可完成信息“全要素转移”。
此外,信息化手段还延伸至企业端。新设立企业可在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办理销户。
《业务标准》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中增加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同时,在保障民生急难需求方面,进一步支持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将“医疗结算发票”放宽为“治疗结算票据”,一定程度上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