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2月25日电(记者 郑钧天)25日,上海市住建委、房屋管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部门联合发布新“沪七条”,进一步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时,其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由原来的需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满1年及以上。
同时,符合条件的非沪籍居民还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政策调整后,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上海市购买住房。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上海市限购1套住房,而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沪七条”还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优化。首先是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得到适度提高,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35%,即上海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公积金贷款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在上海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上海市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也相应扩大。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即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上海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来源:新华网
作者:郑钧天
编辑: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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