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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保险业累计被罚1800余万元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王笑 编辑:吴芳 2025-05-14 0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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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4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相关负责人的处罚金额共计1872.67万元,共有4人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1人被撤销任职资格。

从监管部门公布的处罚信息来看,保险业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给予合同以外利益、欺骗投保人、编制或提供虚假资料、虚构业务套取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或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等方面。罚单涉及的主要展业领域为财务业务数据、销售理赔、内控与合规、员工行为管理及公司治理。

财产险:重点整治“五虚”顽疾

4月份,财险业收到的罚单金额和数量均高于人身险业。监管部门共对38家财产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累计罚款金额达961.2万元,占比51.3%。

从被罚缘由来看,违规行为包括财务数据不真实,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虚挂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虚列业务及管理费,未按照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开展业务等沉疴顽疾。

例如,4月16日,前海财险及相关责任人因为财务数据不真实、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违规投资不动产、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等多项原因,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百万余元。其中,对机构罚款93万元,对5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30万元。这也是4月份财产险公司收到金额最大的单笔罚单。

“这些沉疴顽疾存在的根源在于恶性市场竞争和保险公司内部机制有漏洞。”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以财产险业最为突出的“五虚”(虚列费用、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假退保和虚挂保费)问题为例,“五虚”已成为一些保险从业人员获取违法所得的重要手段。

自2022年以来,有不少保险从业人员公开举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通过虚假报销,侵占公司财物,通过虚假增员、虚假产品说明会套取各项佣金、奖励、绩效奖金;一些保险机构高管人员近亲属通过虚列费用、虚构业务等方式,违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为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套取费用。

尽管这些违规行为大多被监管部门查处,但仍然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从4月份罚单情况来看,上述问题在中小公司中存在较多。如永安财险郑州中心支公司及两名相关负责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河南金融监管局罚款85万元;渤海财险太原中心支公司和临汾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因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被山西金融监管局合计罚款45万元。

面对市场乱象,监管部门加快了对保险各细分领域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整治和处罚力度。如北京金融监管局办公室于4月3日印发了《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重点整治“五虚”及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坚持严查重处和机构人员“双罚”,推进行刑衔接,督促公司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内部追责问责。“监管部门的行动旨在解决市场乱象、套利、数据及业务信息失真、无序竞争等问题,引导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人身险:销售环节违规频发

人身险方面,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4月份,监管部门共对32家人身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累计罚款金额达630.27万元,占比33.7%。

从被罚缘由来看,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虚假宣传等原因是人身险业被罚主因,均涉及销售环节。如4月11日,幸福人寿深圳分公司及两名相关责任人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原因,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48万元。

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虚假宣传等都属于保险销售中常见的违规行为。从实际案例来看,在产品营销宣传过程中,部分代理人夸大产品收益,用保险产品分红率与银行利率简单对比。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销售误导行为发生存在深层原因,一方面,业绩一直是衡量保险公司行业地位的首要指标,在这种机制驱动下,部分保险公司和个人将销售行为本身的规范性置于销售业绩之后;另一方面,保险消费者大多处于被动接受相关保险产品信息的弱势地位,对保险产品、服务不了解,让保险消费者和代理人、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强烈的信息差。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遏制销售误导乱象,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了多项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整治行动,强化保险销售行为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例如,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提出,压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提升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引导保险销售人员职业化发展。推动人身保险行业建立管理体系科学、利益分配公平、激励机制有效的营销体制,培养笃守诚信理念、筑牢合规意识、明晰客户需求、具备专业知识、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素质保险销售人才队伍,促进人身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从根本上消除销售误导行为。

保险中介:罚金大幅上升

作为连接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关键环节,保险中介机构的合规经营同样至关重要。

从4月份处罚情况来看,监管部门共对13家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累计罚款金额281.2万元。与前三个月相比,4月单月对中介机构的罚款金额大幅上升,占今年以来罚单金额的36.2%,且其中不乏大额罚单。

从处罚原因看,牟取不正当利益、内控体系不健全、财务数据不真实等是主要违规事由。

如4月21日,东方懿安深分及相关责任人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70万元;4月25日,湖北新华欣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业务开展过程中未出示客户告知书、超出规定的经营区域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编制虚假资料等原因,被湖北金融监管局警告并合计罚款78万元;4月29日,北京中天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编制虚假资料合计被罚款7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4月份,监管部门对4人实施了顶格处罚。4月2日,尹某因在保险机构工作期间,对原保险代理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通化金融监管分局下发了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处罚。4月25日,深圳金融监管局一次性对王某、钟某、陈某某开出罚单,因利用业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三人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王笑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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