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记者 门庭婷)12月25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补充通知》。
通知显示,《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将原有《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据此前报道,2023年4月24日,合肥市发布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缴存人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来源:央广网
作者:门庭婷
编辑:李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