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5号,公布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6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根据商务部2014年第56号公告和2020年第29号公告的规定,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1.斯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 7.4%
(Sterlite Technologies Limited)
2.贝拉古河光纤有限公司 11.4%
(Birla Furukawa Fibre Optics Limited)
3.康宁技术印度有限公司 24.5%
(Corning Technologies India Private Limited)
4.阿克什光纤有限公司 30.6%
(Aksh Optifibre Limited)
5.菲诺莱克斯电缆有限公司 30.6%
(Finolex Cables Limited)
6.其他印度公司 24.5%
自2026年8月1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单模光纤适用于各类光缆结构,包括光纤带光缆、松套层绞光缆、骨架光缆、中心束管式光缆、紧套光缆、皮线缆、碟形光缆等。单模光纤主要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以及接入网传输,主要使用在长途干线、城域网、有线电视、光纤接入网(如FTTH)等网络。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90011000。该税则号项下不符合被调查产品具体描述的其他种类的光纤、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来源:央广网
作者: 万玉航
编辑: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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